岭南城市与乡村近代化进程:条约口岸城市的进化(四) 岭南建筑在大湾区(11)
2021-07-22 下午 02:19   作者:王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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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者按:

  在粤港澳大湾区的城市与乡村,岭南建筑既是外在的载体,也是灵魂。岭南文化作为中华民族传统文化中较具特色和活力的地域文化之一,源远流长。岭南建筑作为岭南文化的重要载体,富含岭南文化的精髓。千百年来,岭南建筑经过历代建筑匠师的辛勤劳动,充分利用了岭南的自然资源,结合老百姓的生活特点,形成了风格独特的建筑艺术,在中国建筑之林中占有重要的地位。

  如今,粤港澳大湾区正承载着新时代的重要使命。三地的历史、民俗、语言以及建筑风格同根同源,如何在历史中溯源岭南建筑的源头,呼吁更多的有志之士挖掘、抢救、复活珍贵的历史文化与建筑;又在新时代中迸发岭南建筑及设计的灵感与创新因子,用岭南工匠精神“智造”湾区,让建筑当随时代成为新的思考。

  有鉴于此,南粤古驿道网邀请联合国国际生态生命安全科学院院士、广州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硕士生导师、南粤工匠、南粤古驿道网特约撰稿人王河博导共同推出《岭南建筑在大湾区》系列,尝试通过众多学术话题的碰撞与探讨、不同设计案例的剖析与畅想,漫谈岭南建筑悠长的历史、全新的活力。

  中国近现代建筑艺术是伴随着封建社会的解体,西方建筑的输入而形成的,它的发展与每一阶段的社会体制、生产、生活方式和审美趣味有着直接的联系。中国城市早期的现代化转型也是在外力的推动下、从通商口岸城市开始的,从传统的封建型城市向近代的资本主义型城市转型,出现早期现代化的趋势,并向内地城市辐射。而在民间,乡村的近代化进程,尤以侨乡为样本,海外华侨所产生的推动作用成为一股重要的力量。

  本期将探寻民国初期的市政建设对岭南城市与乡村近代化进程中条约口岸城市进化的影响。

 

  1911年辛亥革命后,岭南城市真正进入打破旧秩序、重建新格局的近代化发展时期。改善城市功能、调整经济结构、应对城市竞争是民初地方官员革新城市的动力。民国初期,岭南城市特别是广州的建设取得了长足的进步。

  一、初期的拆城筑路与市政改良

  在民国政府成立的前20年里,岭南城市建设基本上以推倒旧城市格局、新建面向近代化的城市为模式和目标,政府在不同时期都成立了专门的建设职能机构,负责城市的革新建设。

  (一)军政府工务部时期对城市新格局的实践

  在改善民生、促进文明的口号下,中世纪遗留下来的城墙防御体系和封闭曲折的街巷空间成为城市近代化发展的最大障碍,“拆城筑路”与“市政改良”成为民初时期岭南城市发展的主要策略。

  1912年初,广东军政府成立之初即已经有了专门管理建设的职能机构,叫做工务部,程天斗任部长(1912~1915年)[1]。当时的军政府工务局提出了广州未来的规划设想:西关规划为商业发展区;越秀山规划为公园或藏书楼、大学堂,属文教发展区;白云山规划为公园,属市民休闲活动区;增埗地区加强水资源控制,属水源保护区等。同时,孙中山正在撰写他的《实业计划》,也构想着广州的未来:东连黄埔,西接佛山,扩大广州城区,建设国际大商埠。这些信息表明了当时城市建设的宏观环境和价值取向。

  程天斗主张学习西方市政改造经验,以拆城筑路、改良市政作为促进文明的象征,提出了拆城筑路的主张,并将裁撤民军的一部分改为工兵,负责拆卸正东门城,广州首次正式拆城为1912年2月1日,距军政府成立不足三月。

  在革命党人的心目中,城墙是封建体制的象征,而革命的胜利也早已使人心沸腾,推倒城墙、改造旧城既意味着颠覆满清封建秩序,也体现了建立文明新社会的决心。狭窄的街道、迂回曲折的城市空间、恶劣的卫生条件与试图建立类似欧美文明社会的资产阶级理想有较大的差异,革命党人毫不犹豫地将关注民生的理念首先集中在对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改造方面,城墙作为制约城市改造的障碍被首先拆除。

  于美国俄亥俄州北方大学和伊利诺斯州大学接受土木工程教育的伍希侣在1911年回国后加入广州工务部。在西学回国的中国工程技术专家和外国工程师的指导下,岭南民初时期的城市改良运动更多地按照西方的模式进行。

  但城市改良运动刚刚开始就因龙济光据粤而遭到严重的破坏。1913年8月,在袁世凯的收买下,龙济光桂系军阀入踞广州,市政建设随之凋敝,工务部工作几乎停顿。但同时,外国商行、码头、海关、邮局以及教会产业在该时期仍在独立地建设。在广州长堤,新的古典风格的海关大楼、邮局陆续建成,先施公司也开办营业,形成长堤繁荣的商业景象。教会学校如培正、培道、真光、培英等相继落成,形成东山、白鹤洞两个以教会为中心的新区域,包括教会学校、教堂、外国人住宅区等。

  (二)广州对拆城筑路的法定推进

  1918年10月22日,广州市政公所成立,这是广州乃至中国第一个由华人举办的具有近代市政管理性质的机构。广州市政公所成立后发出的第一号公告就是“拆城墙、筑马路”。

  1919年,广州开始启动以拆城墙、建城市道路为主的拆建工程(图6-78)。在后来几年里,除大、小北门及越秀山上的长1200余米的广州城墙外,其余城墙及15座城门连同相邻的5000多间房屋均陆续被拆毁,拆出来的空地主要用于改建马路,所有的泥土通过小船从城市周边的水网运出,而砖石则被随即用于市政建设[2]。马路两旁兴建骑楼,把低层民居围成一个个街区。

  这个时期的道路设计借鉴了西方的经验,不仅在技术上解决了拆城后城内城外不同高差的水平面,同时为未来轨道交通的设置提供了条件:包括街道拐角处50英尺的转弯半径,并对已有桥梁和T型涵洞在结构上进行重新设计以确保可以承受较重型的交通。

  拆城筑路的同时,广州市政公所启动了城市公园建设。广州的第一个公园建设选址没有选择在军政府设想的越秀山或白云山,而是根据孙中山的倡议,选择了越秀山脚下,原广东巡抚衙门所在地。这个地方一直是广州政治的腹地,元朝时期曾经是广东道肃政廉访使署,明朝时期是都指挥司署,并曾为南明绍武政权王宫,清朝时期曾经被尚可喜纳入平南王府的领域。1857年英法联军攻进广州后,广东巡抚柏贵曾在这里举行了“复职礼”。公园初建时的面积是现在人民公园的两倍。

  1918年毕业于美国康耐尔大学建筑系的杨锡宗主持了广州第一公园的设计,只有二十多岁的杨锡宗,完全照搬了西方古典园林设计手法:平面上采用了轴线对称布局,园内按几何规则布置了喷水池、大石像、大礼堂、餐厅、射击场等设施,公园用通透铁制栏杆围合。令人遗憾的是,为了杨锡宗的几何图案,历经数任巡抚培植的百年古木全部被砍掉了(图7-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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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6-78  1918年广州部分被拆城墙(引自广东省立中山图书馆编《广东百年图录(上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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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6-79  广州中央公园(今人民公园)

  当时的广州市政公所对公园建设已经有了比较全面的认识,意识到公园是“都市之肺腑”,广州需要多建公园。于是广州还同时建设了另外两座公园:位于东校场的第二公园和位于长堤一带的第三公园。

  (三)“市政改良”运动

  广州城市行政架构建立于陈炯明任广东省长期间。1920年,陈炯明率军回粤,驱逐桂系军阀,孙中山第二次回到广东进行护法。陈炯明以总司令兼省长身份首倡地方自治,委托孙中山之子孙科主持起草新的广州市政制度草案——《广州市组织条例》,并据此于1921年2月15日在广州南堤成立广州市政厅。1921年,中华民国政府在广州组建,广州市政府也于同年成立,孙科为首任市长。广州市的设立,从根本上解决了广州城区归南海、番禺两县管辖,行政区划难于管理的问题。当年,广州市行政区范围是按警区管治划分的,其面积为20平方公里左右。

  孙科(图6-80)曾在美国加州大学和哥伦比亚研究院求学6年,对市政管理和城市建设颇有研究。1917年回国后,先后任大元帅府秘书,非常国会参议院秘书,还办过英文报纸。1919年,孙科在《建设》杂志上发表《都市规划论》,对都市规划的定义、欧美各国城市规划发展史、以及欧美近代城市规划理论和实践包括德国城市“分区制”和英国“花园都市运动”作了较为详尽的介绍,并以此为基础形成了他对“都市规划之模型”和“都市规划之进行程序”的科学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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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6-80  孙科(引自《近代广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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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6-81  程天固(引自《远东评论》,1931.6)

  陈炯明“联省自治”的政治主张基本来源于美国的联邦体制,孙科与陈炯明在改造旧城市方面的共同理念,使孙科的早期规划思想能迅速形成对20世纪20年代初期广州城市改造的指导作用。孙科市政厅对岭南城市近代化的重要的贡献是完成了工务局及其相关机构的建设,明确了工务局对城市建设的主导地位,工务局成为取代市政公所而专管城市建设的机构,下辖设计、建筑和取缔三课,其职能涵盖了公有建筑物和城市街道、公园、市场、沟渠、桥梁、水道等工程的设计和建造,建筑工程事项的管理、建筑法规的制定等各项事宜。程天固(图6-81)任首任广州市政厅工务局局长。

  程天固担任工务局局长后起草了《广州市城市设计概要草案》,涉及城市面积与界线规划,人口规划,道路系统、路面设计及林荫道规划,公园规划,公共事业规划,学校规划,铁路车站规划,飞机场规划,港口规划以及市内分区和排水渠规划,是中国最早的城市规划章程。

  广州市工务局于1921年成立广州市工务局工程设计委员会,专以规划广州市关于各种工程设计及建筑预算事宜。另外,程天固主持成立了由建筑美术专家担任会员的“建筑审美会”,负责审定涉及市容美感的公共建筑设计,这是广州市最早的城市建筑物审查机构。

  工程设计委员会和审美委员会的成立表明了广州市政厅锐意革新的决心,也表明岭南第一个近代城市的设计和管理体系已经形成,岭南城市进入自主规划和建设的有序发展阶段。

  1921年,广州市工务局颁布了《暂行拓宽街道规则》及其修正条例,大力推进城市拆建工作,重点整顿居民侵街占道问题,使全城原有街道普遍拓宽了2.5-5米,两边还要种树。

  由于市政公所时期奠定的良好基础,工务局初期的整理和改善工作很快取得成效。拆城余泥被及时清运;城区马路基本完成;太平路、沙基路等通过拆迁得以拓展;六脉渠等城市下水道完成消淤整理等等[3]。新式马路的开通,不但使城市空间得以扩展,也促使城市房屋更多地采用新法建筑,新型商业建筑不断捅现,在堤岸马路,甚至出现了类似大新公司这样的高层建筑。同时,由于宽阔、顺畅的道路交通,机动车第一次取代人力车出现在广州街头。至1921年7月城市道路开放12个月后,共有125辆机动车辆在广州市政府登记注册,并有一条公共汽车路线开始运营,更多的线路也在计划之中。

  广州城市道路建设在全国产生了较大的影响力,上海《民国日报》曾多次报道广州的城市道路建设,譬如广州拟建白云路、广州拟建广九车站——东沙路段,都曾见于上海媒体。

  在延续市政公所筑路计划的同时,工务局对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拟定了新的发展目标。市政改良运动开始脱离早期以拆城筑路为特征的城市表层改造,城市管理者开始对城市交通体系的全面建构,对城市公共卫生设施如公共屠场、公共市场等的建立,以及公共娱乐设施如公园的整理与发展等进行思考和规划。

  在1921年划定广州行政区范围的基础上,1923年广州市第二次按警区管制范围划定了区域面积,警区为60多平方公里,这次城区范围的确定具有明显的现代城市规划特征,即将广州市分划成三种区域:“警区”之外叫“权宜区”,用现在的话讲,就是近期发展区,这个范围当时划定为170多平方公里。最外圈叫“拟定区”,也就是城市远期发展范围,当时确定的目标是530多平方公里,这个数字与广州2010年城市建成区数字十分接近[4]。

  1921年12月,陈炯明及省议会第一次向广州市政府提交建筑海珠铁桥计划,以联系珠江两岸。该项计划在1922年陈炯明“叛乱”据粤后,仍由广东工程管理委员会总工程师奥利威克劳拉少校完成设计(图6-82)。

  1922年6月陈炯明因与孙中山政见不同发动了叛乱,市政工务也由于孙科和程天固的辞职及战事频繁几乎停顿。两年后,叛乱平息,广州的市政改良建设得以继续进行。其后数年时间虽因北伐、东征、国民政府北迁及共产党人广州起义等诸多事件影响,但总体来看,工务局对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发展计划仍得以较好地执行,对城市街道的改造从最初的城基、官道、堤岸等逐渐向更为毛细的街巷发展(图6-83),并通过扩宽路面、改造城市上、下水道等基本方法使传统城市向具有良好通风、采光,符合卫生健康要求的近代城市过渡。至1920年代末,广州以改造城市基础设施和城市公共设施为特征的“市政改良”运动基本完成。

  目的在于完善城市基础设施和城市公共设施的“市政改良”是继“拆城筑路”之后岭南城市近代化的又一重要发展阶段,使城市表层基本完成近代化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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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6-82  横跨珠江的桥(引自《远东评论》,19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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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6-83  广州杨巷从曲折陋巷改造为通衢大街(左:杨巷兴筑前;中:杨巷拆卸中;右:杨巷新式马路筑成。引自《广州市工务局季刊(创刊号)》,1929年)

  广州市政改良建设的成功为岭南各市县的发展提供了借鉴的经验和方法。在各县陆续完成拆城之后,广东省建设厅于1929年制定了各县市政改造的六个办法,并通令各县执行:“(一)分期兴筑支干马路线;(二)改造路旁房屋,务求美观适合卫生;(三)规划公园式演讲堂、运动场,及市场;(四)筹设电话电灯和各种公用事业;(五)检定权度;(六)公共卫生之设备。”为保证广州经验的顺利推广,建设厅“并设市政工程技正、技士,专司市政设计的事务。”

  广东省政府在1929年的《广东建设实况——民国十八年度之广东建设》中,对广东各地的城市建设做了一个大概的统计:自1928年8月至1929年4月,各县市开辟马路的,有大埔、罗定、东莞、新会、蕉岭、高要、台山、开平、潮安、中山、南海、茂名、鹤山、恩平、定安、汕头市、江门市、梅州市、高明、从化等二十市县。其对于市政而有建设者,则鹤山、南澳、从化等县建筑中山公园;乐昌建筑昌山公园;连县建筑中山纪念堂;万宁县建筑中山纪念亭;信宜县改筑监狱;开平县增筑下埠长堤;定安、东莞建筑第一第二两市场;鹤山建筑第二市场;江门市建筑公共屠场、中兴市场,增筑茶园基涌和常安涌;东莞又建公共运动场;防城建渔业市场;新兴把全城街道一律拓宽;恩平改造附近城市场内街道和平拓其他街道;从化县建筑东南西北四市场。[5] ”

  市政改良运动的全面推广,带动了建筑及相关行业的快速发展。岭南城市近代化水平日趋提高,极大地刺激侨资和其他民族资本向广州、汕头、江门、中山、台山、海口等中心城市流动,房地产业迅速兴旺,市民房屋报建数量急速增长,市政建设和房屋建筑所必需的水泥等建筑材料的输入大幅增加。广州乃至岭南为近代中国树立了中国人自主管理城市、自主发展城市的典范。

  (四)汕头的城市规划

  汕头是除广州外另一个以近代城市设计方法对未来城市发展进行规划的典型代表。

  汕头在1858年《天津条约》后成为条约口岸。英国、德国、日本、法国、美国、挪威等国相继在汕头设立领事馆,并通过设立洋行、货栈、码头与华南地区进行活跃的海上贸易。国内招商局也在汕头设立分局从事海运,本地商人和侨商则在交通运输、商业和日用工业等领域进行广泛的投资活动,进而推动城市的快速发展。由于缺乏规划,开埠后城市自发向西南环海滨方向呈放射性发展,但道路密度大,系统紊乱。1921年4月,广东省政府参照广州市制设立汕头市政厅,下辖财政、工务、教育、公益、公安六局,其中工务局根据海港情况设建筑、取缔、堤工三课,并着手对汕头进行近代化改造。

  1922年汕头市政厅拟定《汕头市政厅改造市区计划书》及汕头市改造计划图(图6-84) 。在没有传统防御性城市的种种羁绊下,该计划摆脱了岭南早期以拆城筑路为主要特征的城市“改良”色彩,而更多地表现出近代城市规划的科学理性,并成为最早由中国人自己制定的城市规划[6]。计划共分六节:一、绪论;二、市域分区之计划;三、路线之系统与联络水陆:四、街路之建筑与下水道之敷设;五、取缔建筑缩宽街道:六、筑堤与浚海。

  《汕头市政厅改造市区计划书》在岭南近代城市发展史中第一次提出“城市分区”的实施计划,并将其与城市工商业发展联系起来。其中:工业区在韩江下游西北郊之将军滘、火车站、趄澜桥等地,取其风向适宜及水陆运输之方便;商业区在中英条约时开辟的旧埠及沿海向东的新市镇,取其交通转运之便利;住宅区则在旧市区东北部与商业区毗连;行政区则在月眉坞之东。另在月眉坞设公园和学校运动场地等。道路系统则根据自然地形和旧市特征采用圆圈式、放射式和方格式相结合的布局方式。

  另外,该计划尝试建立“花园城”,并将澄海、潮阳、潮安的一部分划入市区作为准备。并计划于海岸线兴筑长堤、填平海滩以开辟新区域,作为模范区,以改善旧埠人口的高密度。

  1926年,《汕头市政厅改造市区计划书》正式颁布实施,调查统计的方法已被城市管理者所认识,并将其与近代城市规划理论结合在一起,用于指导城市规划,这在一定程度上说明岭南城市规划体系在20世纪20年代中期已初具雏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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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6-84   汕头市改造计划图(1922年。图中行政区尚在月眉坞中山公园之东,随后进行了调整。引自《新汕头》,1928年)

  (五)对新式住宅的探索

  广州在实施市政改良的同时,也对城市住宅的改良进行了探索,并先后发起了“观音山花园住宅计划”和“东山模范住宅运动”,模范住宅运动还在段时间内影响了岭南其他城市,成为岭南城市近代化进程中的一个亮点。

  1923年11月广州市行政会议议决通过《开辟观音山公园及住宅区办法》,这是岭南近代第一个关于花园住宅区的实施方案。选址观音山(今越秀山),共计用地二千一百零九井[7],分为甲、乙、丙三种地块,共计六十二段,每段面积由二十至六十余井不等。“办法”规定每段地限上盖面积不能超过土地面积的三分之一,其余面积作私家花园或空阶之用;并规定建筑高度不得超过三层,建筑费不得低于七千元。上述规定也是岭南近代建筑法规中第一次对建筑密度、容积率、建筑成本作出规定[8]。

  观音山住宅计划具有相当的试验性质,在当时的情况下,对花园住宅的概念还较为模糊。

  广州市长林云陔在1927年7月14日第108次广州市行政会议上提出兴建“模范住宅区”,同年8月确定选址在广州市东郊六冈马路红线界内的马棚岗、竹丝岗以及毗连的东沙马路、百子路一带兴建(图6-85),用地面积总计471亩[9]。1928年3月22日,《筹建广州市模范住宅区章程》由筹建广州市模范住宅区委员会公布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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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6-85  广州东山模范住宅区规划设计图(引自《广州市市政报告会刊》,1928年)

  广州东郊东山一带长期以来为西方教会的主要活动中心,并经多年建设,具备了兴建“模范住宅区”的良好基础。对于如何规划实施模范住宅区,也较之观音山住宅区的开辟已有了相当的经验和认识,主要体现在:l、设中心公园和公共配套设施(图6-86);2、道路等级划分更为合理清晰;3、地块划分、建筑密度和容积率有严格的量化控制;4、确立新式住宅的示范设计,规定建筑层数不得超过三层,采用水厕,并须用防火材料建造。

  广州“模范住宅区”运动在短时期内波及岭南其他主要城市,汕头、台山等主要侨乡城市开始效仿广州建立模范住宅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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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6-86  广州模范住宅区中心公园设计(引自《广州工务之实施计划》,193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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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6-87  早期松岗模范住宅区(引自《广州工务之实施计划》,1930年)

  1930年10月汕头提出在澄海中山路建立模范住宅区的计划,1933年汕头市工务局已开始对中山公园边华坞路一带原行政区用地进行测量并拟定建筑章程,计划开辟模范住宅区。

  1929年台山计划在公益埠开辟郊外宽阔马路,创设园林式模范住宅区域,并提出建设新式模范村的设想,试图将模范住宅区向乡村普及。

  广州市模范住宅区虽并未完全建成,但从广州执信路、梅花村与农林下路一带留存的花园住宅区中,仍可清晰地发现模范住宅区的大致范围和基本理念,其中东山松岗模范住宅区是最为完整的建成区域(图6-87) ,后改名为梅花村。在那里集中了岭南近代最具代表性的花园住宅,包括陈济棠官邸等。

  广州市政公所以来的市政改良运动在低级层面完成了广州城市表层的近代化,包括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改造,作为岭南政治中心和城市建设的表率,广州需要一场更科学、理性的城市运动来推动城市现代化历程,进而带动岭南城乡的全面发展。

 

  注释:

  [1]程天斗,1819年生,广东香山县人(今中山市),幼时赴夏威夷,先后于Mill Institude及Oabu College接受基础教育,1906年赴美,先入史丹佛大学,后毕业于芝加哥大学,获学士学位

  [2] Canton in the Changing,The Far Eastern Review,October,1921:706

  [3]程天固.程天固回忆录.香港龙门书店有限公司,1978:113-121

  [4]潘安.商都往事:广州城市历史研究手记.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10:193

  [5]广东省政府.广东建设实况——民国十八年度之广东建设.1929:41

  [6]庄林德、张京祥.中国城市发展与建设史.东南大学出版杜,2002:210

  [7]井为民国初期岭南常用面积单位,1井即为1平方丈,约为10. 9平方米,1932年广州推行公制以后才逐渐淡出

  [8]彭长歆.岭南建筑近代化历程研究.华南理工大学建筑学院.博士论文,2004

  [9]广州市政府.广州市市政报告汇刊.1928:94

 

  作者简介:

  王河,博士、博导,联合国国际生态生命安全科学院院士,岭南建筑家,“南粤工匠”技能大师,广州大学建筑设计院硕士生导师,南粤古驿道网特约撰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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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杨澍煜 熊灿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