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禁长制到林长制 基于《寻乌调查》的山林制度分析
2021-10-06 下午 03:00   作者:南粤古驿道植物资源研究中心 吴永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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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广东省委省政府在活化利用南粤古驿道、挖掘中央红色交通线中,多次提到粤赣交界的寻乌。历史垂青于寻乌,在以毛泽东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领导中华民族实现伟大复兴的历史进程中,寻乌有幸成为一个闪光的亮点。1930年5月,毛泽东和朱德等率领红四军从闽西回师赣南,在寻乌建立苏维埃政权,把这块红土地纳入苏区的红色版图,掀开了寻乌历史新的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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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 寻乌调查纪念馆

  毛泽东对这个地处粤赣闽交界的寻乌,情有独钟,在战斗的空隙,用了十多天时间,对寻乌县的地理、交通、经济、政治、各阶级的历史和现状,进行了一次全面、系统而详细的调查和考察。不仅调查了农村,还调查了城镇。写成了著名的《寻乌调查》,成为他一生中写的篇幅最长的一篇调查报告。在第四章第七节的“山林制度”中,描述了上世纪二三十年代,我国农村山林的所有权、管理权和采伐分配权等方面的现状,对我们了解当时我国南方林业的发展和经营状况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对于我们正在开展的林长制体系构建,特别是村一级林长制的实施,具有一定的参考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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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2 毛泽东做寻乌调查时的场景图

  一、公禁公采制度的山林管理制度

  在《寻乌调查》中,当地山林的所有权大致可分为两种:一种是由某一个氏族占有“共产”的山林,另一种是居住在同一村的不同氏族集体占有并“共产”的山林。但不管是以哪种形式占有山林所有权,用的公禁公采制度。所谓“公禁”者,不但禁止买卖,而且绝对地禁止自由采伐。除非死了人,“倒条把子树,搭墓棚”,才得许可。为公共利益使用,如作陂开圳,修桥梁,那是可以的。除此以外,只有定期开山,蕗基三年两开,树木两年一开。

  (1)公禁公采制保护了林木生长,促进了木材、香菇、茶叶、茶油等与林业相关产业的发展。这一制度的实施,相当于现在林业上采用的短周期封山育林措施,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了山林的生长,特别对于距离村落比较远或交通运输不便的山林,更能有效保护森林的成长。根据《寻乌调查》第三章“寻乌的商业”记载,寻乌当地除盛产木材外,香菇,茶叶、茶油等林副产品也是外销到梅州、潮汕地区的大宗产品,笔者认为,这与寻乌当地实施的山林制度有着密切关系。

  (2)公禁公采制一定程度上保护了森林植被,减少水土流失,涵养水源。文献资料(A Chinese Agricultural Fair 1917.9.27)显示,二十世纪初,我国南方的多数农民,甚至对砍光树木的山头,在暴雨冲刷会导致水土流失、山体滑坡等灾害原理都没弄懂,更不能指望理解山上树木对环境的保护作用。然而,公禁公采制的实施,却在防止乱砍伐森林保护“直接利用”的情况下,无意中保护了间接的生态效益,减少了水土流失的发生,还涵养了水源。从这一层面上看,公禁公采制的实施同样具有一定的生态保护价值。

  (3)公禁公采制的实施在保护区域物种多样性方面具有积极作用。在我国南方,千百年来,村民选择居住的地方多数以依山傍水为首选。对于近村的山林,跟日常生活息息相关,逐渐形成了独具特色的“风水林”文化。近二十年来,风水林的生态价值、人文历史价值等逐渐被人们所认可,很多专家学者从生态学的角度研究我国南方的风水林,研究结果显示出风水林在保存物种多样性具有特殊的生态价值,甚至很多新物种的发现;或者被认为已经灭绝的物种,在风水林中重新被发现。近年来,为了保证我国种业安全,冲破西方国家在种子、种源上对我国的封锁,我国正开展着一系列育种工程。种质资源是种子芯片的装配原材料,种质资源的多样性是解决“卡脖子”的关键因素。保存在这些风水林中的物种,在某种程度上为我们提供丰富的种质资源,从这方面看,九十多年前实施的公禁公采山林制度,除了具有朴素的生态价值观,更是为我们保存了一个个种质资源基因库。

  二、禁长制的实施

  据《寻乌调查》记载,为了保证山林公禁公采制度的有效实施,村民自觉采用禁长制,禁长由村民公开推选产生,有工作职责,由任职绩效好坏决定其任期长短。

  由“禁长”召集本村同姓人等到场议定开山日期。到期,每家出一工,到山采伐,所得蕗基或树卡(开树木山又叫落卡,即砍树枝)共同分配。也有按山林生产情况分成若干小块,召集公众到场拈阄,然后按所分地段各自去采的。以上是家族主义的山林“共产”制度。还有地方主义的山林“共产”制度。多半以村为单位,由村内各姓人等公举禁长。严禁私采,定期开山等等,都与家族“共产”的山林一样。禁长三个起码,多的到十多个,依村落大小山林广狭而定,以五六个为最普通。禁长均由选举,任期不定,有一年换两回的,有四五年不换的,全看他尽职不尽职。凡做禁长的都要铁面无私。

  说到作为禁长要铁面无私,文中写到“不管你天皇老爷的奶子(笔者注:奶子在当地是儿子的意思),捉到了你偷树子,偷蕗基,均要罚的。”南八区龙图乡有个禁长,捉到了一个偷树子的女子,那个女子对他说:“我倒条子树子搭下子亭子,不要罚我,我同你龙图人都是亲亲戚戚,为什么你就这样没有情呢?”那个禁长回答她道:“不要说你这个卖板子(米果)的昭凤妈,今天就是我的舅婆也要罚,要晓得我刘世烈狂是铁面无私的。”

  2021年1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意见》,在全国范围内构建省市县镇村五级林长制体系。九十多年前,在寻乌实行的禁长制,跟目前我国实施的林长制中的村级林长相类似。在我看来,不管是以前的禁长还是现在的林长,在保护人民群众的利用面前,在执行制度时,一定要做到公私分明,“铁面无私”在任何年代都是受群众拥护的。

  三、用新时代生态文明思想看寻乌调查的山林制度

  2018年5月1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必须坚持的原则》(注:《习近平谈治国理政 第三卷》P359-365)中,开篇第一句就是“生态环境是关系党的使命宗旨的重大政治问题,也是关系民生的重大社会问题。”开宗明义强调生态环境的重要性。并且强调“要加快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三条红线。对突破三条红线、仍然沿用粗放增长模式、吃祖宗饭砸子孙碗的事,绝对不能再干,绝对不允许再干。……在资源利用上线方面,不仅要考虑人类当代的需要,也要考虑大自然和后人的需要,把握好自然资源开发利用的度”。

  2019年4月2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2019年中国北京世界园艺博览会开幕式上作《共谋绿色生活,共建美丽家园》主题演讲中讲到:“‘取之有度,用之有节’,是生态文明的真谛。我们要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

  在《寻乌调查》中,寻乌当地民众执行的山林制度,从某种意义上看,他们执行这一制度的初衷,是希望保证山林能为子孙后代永续利用,具有朴素的生态文明观。虽然禁长代表的是一个氏族或一个村集体的利益,在那个年代,具有一定的狭隘小农思想或者私利主义也是可以理解的。但若扩展到整个县,或者整个省域范围,这一制度的落实对整个区域的生态环境或经济生产无疑是正面的,至少能够保证一个区域林业生产在一定程度上的有序开展,让森林得以休养生息。在经济落后的上世纪二三十年代,这种管理制度是积极有效,是集体智慧的结晶,促进了当地的林业生产和生态环境保护,为我国南方风水林物种多样性保存,为我国突破种子种源被外国垄断封锁提供了原材料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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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3 兴宁乡村村貌,示村屋后面的风水山

 

  作者简介:

  吴永彬,博士,华南农业大学高级实验师,主要从事植物学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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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周文娟